证券代码:688191 证券简称: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:2023-049
(资料图)
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
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
于调整<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股票
授予价格的议案》,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次激励计划”)
授予价格调整内容公告如下:
一、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
过了《关于公司<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
《关于
公司<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以及《关于提请
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》等议案。公司独立董事就
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于公司<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
《关于公司<2021
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以及《关于核实公司<2021
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>的议案》。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
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。
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。在公示期内,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
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。2021 年 6 月 29 日,
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披露了《监事会关于公司
(公告编号:2021-034)。
《关于公司<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
《关于公司
<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
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
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》。2021 年 7 月 6 日,公司于上海证
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披露了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
(公告编号:2021-037)。
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》
会第十一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
的议案》
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
发表了独立意见。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
见。
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
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》,决议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作为本
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 ,以授予价格 8.4 元/股向符合条件的
立意见。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。
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, 审议通过了《 关于调整 <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
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 >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》《关于作
废处理<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
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以及《关于<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
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 >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
的议案》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。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
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。
二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说明
(一)调整事由
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《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》(公告编
号:2023-039),以总股本 153,512,547 股为基数,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.12 元(含
税)。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、《智洋创
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
(二)调整结果
根据公司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的“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
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”规定: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
票归属登记前,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、派送股票红利、股份拆细、配股、缩
股或派息等事项,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。
发生派息后,调整方法如下:
P=P0-V
其中: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;V 为每股的派息额;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。
经派息调整后,P 仍须大于 1。
因此,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=8.25 元/股-0.12
元/股=8.13 元/股。
三、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
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
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。
四、独立董事意见
独 立 董 事 认 为 :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
(http://www.sse.com.cn)披露了《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》(公告编号:
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,421,505.64 元。根据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
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
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
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
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。本次调整后,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
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8.25 元/股调整为 8.13 元/股。
公司本次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符合《公司法》
《证券法》
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
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
文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,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
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,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
股东利益的情形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
部分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。
五、监事会意见
经审查,监事会认为: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
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
调整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
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
情形。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,
调整程序合法、合规。
因此,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8.25
元/股调整为 8.13 元/股。
六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北京德和衡(济南)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,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,本次价
格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,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《上海证
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以及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--股
权激励信息披露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符合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七、备查文件
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
价格调整、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》
特此公告。
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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